1946年,占领军司令部以“公然卖淫是对民主理想的背叛”为理由,要求日本政府关闭各处慰安所。日本政府下令各地警察署遵照执行,并谢绝美军官兵继续访问慰安设施。日本政府随即下令遣散慰安女,总共55000名慰安女,带着满身的疮痍,没有任何补偿就被赶到了街上。这些慰安女中,很多后来继续从事色情行业,被美军称作“潘潘”;或者为美军包养,称为“安丽”。为了一点微薄的报酬,过着非人的生活。
为什么会存在日本籍慰安妇
没有了和慰安所的合同强制,依然去做同样的事情,是这些慰安女下贱道德沦丧吗?也不全是。根本的原因还是日本政府。由于从事这种职业,又多半身染疾病,慰安女已经难以为原来的环境所接受。但是,她们在皮肉生涯中少少的积蓄...